宜昌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
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辦法
第一章 綜述
第1條 為提高宜昌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(以下簡稱“本院”)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,根據《工程建設與質量管理實話細則》、《湖北省水利水電建設監理、施工單位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,結合ISO 9001:2000版《質量管理體系》等有關文件,在本院“宜市水設(2004)02號”頒發的《宜昌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辦法》以下簡稱《質量管理辦法》)的基礎上特此修訂。
第2條 本院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實行院長領導下的“勘測(設計)(含制圖、描繪)→校核→審查→核定→批準” 的五級管理制度,以促使勘測(設計)質量逐漸完善和提高。
第二章 質量管理原則
第3條 為提高本院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,必須在全體職工中認真貫徹執行ISO 9001:2000版《質量管理體系》倡導的全員質量管理基本原則,在全體員工中樹立以服務為根本、質量為生命的求真務實的指導思想,為提高本院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。
第4條 為提高本院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,必須在認真貫徹執行本院《質量管理辦法》有關質量管理規定的基礎上,認真落實質量管理體系,使之成為提高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的強有力的組織保證。
第5條 為促進本院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規范化,使之適應ISO 9001:2000版《質量管理體系》的要求,必須對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具體化、規范化,促使本院勘測(設計)質量再上一個新臺階。
第三章 質量管理辦法
第6條 本院勘測設計項目由院領導、總工及各項目經理負責,嚴格履行《項目責任制》。
第7條 院勘測(設計)的日常工作由總工室負責,主要任務是掌握全院勘測(設計)質量基本動向,負責處理一般的質量事故。
第四章 其 它
第8條 對于違背勘測(設計)質量管理辦法的行為,由院總工室責呈其糾正,以保證其勘測(設計)整體質量。
第9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。